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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杨武秀副主任赴泸州督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并宣讲川委发〔2016〕22号 文件精神

  • 时间: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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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泸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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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2016年10月10日至12日,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秀带队,赴泸州督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和专题宣讲《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杨武秀副主任一行此次莅泸,是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到市州开展督导、宣讲工作的第一站,正式拉开了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川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的序幕。

  杨武秀副主任一行先后到叙永县、古蔺县、龙马潭区和泸县进行现场督导,实地查看了叙永县江门供销合作社、古蔺县永乐镇麻柳滩幸福美丽新村示范点、古蔺县永乐镇供销合作社、龙马潭区双加镇大冲头幸福美丽新村示范点、泸县潮河供销合作社、四川宴美农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建设工地、泸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工地、泸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对泸州市供销合作社在抓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参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泸县,杨武秀副主任就泸县承担的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方面的改革试点任务,与泸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探讨。

  12日上午,在市委高清会议室,杨武秀副主任作了题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专题宣讲,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川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宣讲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区县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各区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加盟企业负责人,市供销社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各区县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区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区县供销社机关、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和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分会场,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会上,杨武秀副主任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四川省出台川委发〔2016〕22号文件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的重点问题和重要举措。对我市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改革重任;二是要强化学习宣传,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三是要抓紧部署推进,全面落实改革任务;四是加强协调督导,确保改革任务落实。

  宣讲会后,泸州市接着召开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专题汇报会,杨武秀副主任对泸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叙永县、纳溪区和泸州市作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汇报,泸州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市委目督办就各自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杨武秀副主任最后提出三点督导意见:一是要有看齐意识。各部门主动自觉学习、传达、宣传、贯彻落实川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二是抓紧起草实施意见。各区县不要等待市上文件,根据中发〔2015〕11号、川委发〔2016〕22号文件和市上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早作准备,确保在2016年年底前出台实施意见。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安排,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杨武秀在泸期间,泸州市委常委李晓宇、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先春陪同调研,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这次督导、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对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产生重要作用。